2009-02-02

蘭陽女中校園

From: 邱雅惠

紀念初三下午的陽光,不管你有沒有參加...







2 comments:

  1. 嘿!我覺得這個部落格真不錯!我們可以常常上來分享東西!我也寫了一個"我的青春年少"在我部落格上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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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Anonymous3/2/09 18:50



    我好喜歡你的BLOGGER,你不只高中時是文藝少女,現在仍是最佳寫手。我喜歡「精采的歐巴桑」,當我也是歐巴桑時,我要常常去你的早餐店吃早餐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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